執「誰」的事?
楊豪萬牧師 (西雅圖粵語堂)
在四十五年牧職人生中,我經常會鼓勵弟兄姊妹要盡公民的責任;而作為基督徒,關心世界也是神讓我們仍然活在世上的人生態度。自己並不是一個特別熱衷政治的人,但是對政局的走向,也不能毫無概念。日前的民主共和兩黨總統候選人辯論,我花了一些時間留心觀看。辯論結束後,不同立場的評論鋪天蓋地而來,我沒有那種馬上分出勝負的認知感;但我只感到,當天晚上兩人都很努力告訴群眾:「我會把工作做得更好」。
會員大會已經在上主日順利完成,選舉印證下一屆的執事。感謝主,無論新任或續任,各堂又將有一批新舊同工將他們的恩賜參與教會的事奉。
證道堂對執事的選任,都會根據提摩太前書三章作為一般指引;而使徒行傳中所記初期教會開始建立的時候,使徒們選出管理飯食的七個執事,他們提出的準則:「有好名聲、被聖靈充滿、智慧充足」(六:3) ,這樣的要求,可能連擔任牧職、長老的都要汗顏;事實上,這七位執事中司提反更是「滿得恩惠能力,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」(六:8 ) ,後來更成為教會歷史中第一位為主殉道的人;而腓利也成為佈道家 (徒八) 。話說回來,事奉門檻之高使人望而生畏嗎?主耶穌在講到僕人才幹的比喻中 (太二十五) ,神稱讚的就只是良善與忠心。 良善是我們作基督徒的基本心態;忠心是我們的處事方式,不管是上至總統面對國民;下至一般任職工作面對僱主;忠心才能使我們需要負責的人喜悅;基督徒在神面前也是這樣。
我們應該為著教會的執事,同工切切禱告,期盼他們都有同一心志「我會把職分做得更好」。相信能夠有一班努力事奉的同工,不單是作為教牧的期望,更是神對祂的聖工所要求的態度。
另一方面,單把人的事情做好是不夠的。感謝主,神恩待我們教會,有恩賜的弟兄姊妹不少,辦事能力强,事工做得妥妥當當;但要提醒,不要忽略了我們是在事奉神,否則事件本身的偏頗或意見相違會叫我們容易灰心,左右了我們服事神的原意。盼望未來的日子,執事同工能常記得我們是在事奉神的初衷。